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2号楼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董事长康青山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王亮先生、赵根先生、刘靖先生、王欣先生和独立董事徐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葛兰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总经理康青山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易凌杰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入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其在管基金出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1-3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审议事项回避表决。
议案4为普通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阳、修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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