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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公告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科”)持有公司3,380,5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上述股份均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12月2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国投高科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99,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国投高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4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投高科本次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已过半。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东国投高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减持期间,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1月31日,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正在进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的开立及绑定事项,因此2023年1月份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3,2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20.00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正在进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的开立及绑定事项,因此2023年1月份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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