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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撒文化”)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01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01月3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雅珊女士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 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邱明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会议以 8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同意聘任彭齐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01 月 31 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3-003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文化”)于 2023 年 01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彭玲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彭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彭玲女士辞去相关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彭玲女士在任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投融资、企业价值管理及证券事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谨向彭玲女士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同时,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邱明海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邱明海先生在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与合规性,在管理和维护投资者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邱明海先生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01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邱明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邱明海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2017年5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时,公司董事会聘任彭齐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彭齐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3号楼L28-04单元

  电话:0755- 26913931

  传真:0755- 26918767

  邮箱:kaiser@vip.163.com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1月31日

  附件

  邱明海,男,中国籍,1984 年出生,本科学历,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及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编辑、记者、主编,深圳前海财经信息有限公司主编。2016年加入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者关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邱明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合明先生、陈玉琴女士、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邱明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齐健,男,中国籍,2000年出生,中专学历,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实习生,现就职于公司证券部,现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彭齐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合明先生、陈玉琴女士、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彭齐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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