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披露了《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3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2)。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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