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大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及原告因维权支付的合理费用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本次诉讼中作为原告,已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本次诉讼中法院未作出最终判决,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关注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Synermore Company Limited
(二)诉讼请求
1、被告向原告赔偿人民币15,000万元;
2、被告向原告支付因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暂计人民币40万元;
3、被告承担本次诉讼的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三)事实与理由
由于公司收购兴盟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盟生物”)股权的事项已终止,公司认为被告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应赔偿人民币15,000万元及公司因维权支付的合理费用。
(四)当前进展
公司已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已立案受理,法院尚未送达开庭传票,案件未开庭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被告持有之兴盟生物的72.9384%股权(出资额为2,758.0142万美元)进行司法冻结。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中法院未作出最终判决,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本次诉讼事项,并已聘请专业诉讼律师,将主动积极应对本次诉讼,依法主张公司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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