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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 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名称:“盐城年产16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宿迁二期5GW)”、“宿迁(三期)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盐城大丰10GW光伏组件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金额:287.54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2339号《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252,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至2021年8月19日止,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人民币5,252,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2,909,006.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09,090,993.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 201Z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8月11日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25,200.00 万元(含 525,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由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5,209,090,993.31元低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5,252,000,000.00元,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盐城年产16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宿迁二期5GW)”、“宿迁(三期)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盐城大丰10GW光伏组件项目”。截至2023年2月1日,上述项目已投资完成。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城年产16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宿迁二期5GW)”、“宿迁(三期)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盐城大丰10GW光伏组件项目”,截至2023年2月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二)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2月1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

  注2:部分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

  注3: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

  1、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时间较早,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期间部分工程和设备实际采购价格较项目立项时的市场价格下降。

  2、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3、募集资金在存储过程中产生了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自公司2021年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来,公司业务规模保持快速发展。“盐城年产16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宿迁二期5GW)”、“宿迁(三期)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盐城大丰10GW光伏组件项目”等建设完成后,公司的生产能力和规模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极大的缓解了公司的产能压力。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87.5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等相关程序,因此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相关审议程序。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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