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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2月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发来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其协议转让给龚文华先生的2,1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过户登记办理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2年7月15日,吕强先生与龚文华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吕强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龚文华先生转让2,100万股股份,转让价格5.85元/股,转让价款12,28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2022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于2023年2月2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转让方公司控股股东吕强及其一致行动人吕丽珍、欧阳波、吕懿、吕丽妃;受让方龚文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如有尾数不和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 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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