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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1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及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2月2日,本次回购金额已经超过计划下限,公司已将部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且公司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实施股份发行行为,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次回购(原定到期日为2023年6月8日,提前结束日为2023年2月2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2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2、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日、2022年8月3日、2022年9月3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3日、2022年12月3日、2023年1月4日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公告编号:2022-117)(公告编号:2022-142)(公告编号:2022-165)(公告编号:2022-176)(公告编号:2022-185)(公告编号:2023-001)。

  3、截至2023年2月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7,900,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最高成交价为4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80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38,6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的价格、资金来源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三、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在回购股份实施上述用途/注销之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6月13日)前5个交易日(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0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92,036,472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7,217,100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900,100股,其中5,424,300股股份已用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22年9月7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具体详见2022年9月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3)。

  截至2023年2月2日,本次回购剩余公司股份为2,475,8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处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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