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3-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14号)核准,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1万股,共计募集资金32,016.00万元,并于2021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并委派保荐代表人周洪刚先生、吴晶女士具体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2023年1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聘请申港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了相应的保荐协议。申港证券委派周小红先生、胡星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后续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不影响申港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周洪刚先生、吴晶女士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一)周小红先生简历如下:男,经济学硕士,先后参与了道恩股份(002838)公开发行可转债、三羊马(001317)IPO、道恩股份(002838)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在上述项目的保荐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胡星宇先生简历如下:男,管理学硕士,先后参与了道恩股份(002838)公开发行可转债、三羊马(001317)IPO等项目,在上述项目的保荐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3-007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司前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侃,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前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侃(以下简称“减持股东”“减持主体”)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依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司前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侃,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5%,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不超过自身持股的25%。减持计划以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为前提。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司前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侃,本次减持计划减持价格不低于15.60元/股。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一、本次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张侃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不超过自身持股的25%。

  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期间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窗口期内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和相关规定确定。

  (7)其他说明:减持计划以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为前提。

  三、股东相关承诺和履行情况

  (一)承诺情况

  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一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减持股东就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如下:

  (1)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张侃,高级管理人员张侃就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自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期内,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相关承诺的情况,减持股东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减持股东其他情况说明如下:

  (1)除上述承诺外,减持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承诺、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2)减持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司前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侃,依据减持股东的承诺:“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于期间内公司实施有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和《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权益分派实施后,减持股东关于减持价格承诺的相关内容将调整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15.60元/股。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承诺期内,减持股东前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侃任期内辞职。

  前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侃(财务负责人职务)任期满离任,离任时间2022年5月6日;前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侃(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任期内辞职,离职生效日期2022年8月26日。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股东在减持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前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侃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