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是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采购协议,有效期从2023年至2026年,随着协议的有效执行,预计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不能全部履行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锂业”或“卖方”)与LG Chem, Ltd.(以下简称“LGC”或“买方”)于2023年2月7日签订了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采购协议》,协议有效期为4年,从2023年至2026年。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LG Chem, Ltd.(LG化学)
成立日期:1947年1月
注册号:107-81-98139
注册地址:LG Twin Towers, 128 Yeoui-daero, Youndungpogu, Seoul 07336, Republic of Korea.(韩国首尔特别市永登浦区汝矣大路128号LG双子塔)
经营范围:涵盖石油化学、尖端材料、生命科学三大领域,拥有电池材料、可持续材料、生物等多个具有发展潜力的新一代增长引擎。
公司及子公司与LGC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也未与LGC签订同类合同;LGC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买卖双方
买方:LG Chem, Ltd.
卖方: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
(二)协议标的
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
(三)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从生效日期起4年内有效,即从2023年至2026年。
(四)协议数量及价格
1、2023-2026年协议数量总计约30,000吨,各年度数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2、产品价格根据双方约定的定价公式进行计算确定。
(五)付款方式
买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产品款项。
(六)终止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或未能有效履行本协议中包含的任何条款、条件、承诺或约定,另一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说明该违约或违约的一方在30天宽限期内或在该通知所指明的较后的日期内,未能就该等条款、条件、承诺或约定达成足够的补救。尽管如此,违约方仍应对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向受害方承担责任。
(七)管辖法律及仲裁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和执行都应受新加坡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但不影响其法律冲突原则。由本协议或被指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和所有争议、索赔或分歧,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尽快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仲裁。仲裁应根据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调解和仲裁规则以及SIAC的程序规则在新加坡进行。
(八)可免责的延迟
因下列任何原因延迟或未能交付或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的,任何一方均也不承担责任,也不视为违约:天灾、公敌行为、内战、暴动或暴乱、火灾、洪水、爆炸、地震或严重事故、流行病或检疫限制、政府或任何其他民事或军事当局的任何行为、配额规定或罢工,非任何一方能控制的任何原因,或非任何一方疏忽或过错引起的任何其他原因。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订进一步拓展了公司锂盐产品的销售渠道,有利于双方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随着公司未来锂盐产能的逐步扩张,本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保障公司锂盐产品的顺利销售,从而提升公司锂盐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锂业务的战略目标。
2、本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至2026年,随着协议的有效执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已具备履行该协议的能力,能够保证协议的顺利履行。
3、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上述协议而对买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履行期较长,在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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