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2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公司运营中心仁爱楼五楼九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正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6人,董事袁晓林、刘毅、陈丽竹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王淳国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罗津泷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杨伯菊出席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庞山、胡建华因工作冲突未能列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获得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2为普通决议议案,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前述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议案4、5、6为普通决议议案并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原、龚星铭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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