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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7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3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李红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讨论,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申请人民币敞口1,600万元内(含)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为保障光通信公司的生产经营,同意光通信公司拟继续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申请人民币敞口1,600万元内(含)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担保方式为公司以位于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5号(高新区银河西路)的自有土地房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光通信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中一先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光通信公司以全部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公司代光通信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支付的银行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公司代为支付费用的资金占用费及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刘中一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银行签署授信额度合同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同意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授信额度合同》,本次授信额度为4,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具体额度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审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具体与银行确定对应融资金额、期限、利率(年利率不超过5.1%)等具体事宜,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融资相关合同。

  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不涉及以任何股权、实物、房地产及无形资产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与银行签署授信额度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3-004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7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3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欣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讨论,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申请人民币敞口1,600万元内(含)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为保障光通信公司的生产经营,同意光通信公司拟继续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申请人民币敞口1,600万元内(含)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担保方式为公司以位于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5号(高新区银河西路)的自有土地房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光通信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中一先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光通信公司以全部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公司代光通信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支付的银行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公司代为支付费用的资金占用费及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银行签署授信额度合同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同意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授信额度合同》,本次授信额度为4,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具体额度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与银行签署授信额度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3-005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公司”)因业务运转需要,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申请人民币敞口1,600万元内(含)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为保障光通信公司的生产经营,光通信公司拟继续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申请人民币敞口1,600万元内(含)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担保方式为公司以位于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5号(高新区银河西路)的自有土地房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光通信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中一先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事项于2023年2月7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8月9日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西区)新业路2号

  法定代表人:刘中一

  注册资本:10,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缆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安防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光缆销售;光纤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安防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工器材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销售代理;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电工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器辅件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森林防火服务;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光电子器件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光通信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其中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3、光通信公司最新的银行信用等级状况:A。

  4、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目前,光通信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中一先生不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光通信公司为保障自身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申请人民币1,600万元内(含)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公司以位于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5号的自有土地房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担保金额为1,600万元。抵押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拟在光通信公司取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综合授信额度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保障公司权益,光通信公司以全部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公司代光通信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支付的银行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公司代为支付费用的资金占用费及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反担保的保证期限为公司实际代光通信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偿还每笔担保债务之次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光通信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申请人民币敞口1,600万元内(含)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是保障光通信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2、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为光通信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光通信公司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3、光通信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

  4、光通信公司以其全部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公司代光通信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支付的银行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公司代为支付费用的资金占用费及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因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光通信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业务,并同意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为光通信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光通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光通信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是属于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担保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光通信公司为此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同意光通信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业务,并同意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为光通信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为3,100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实际发生额)为2,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3%,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3-006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银行签署授信额度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授信额度合同》,本次授信额度为4,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年利率不超过5.1%,具体额度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为规范融资事项、提高融资效率,控制融资风险,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审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具体与银行确定融资金额、期限、利率等具体事宜,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融资相关合同。

  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不涉及以任何股权、实物、房地产及无形资产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

  本次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46947356P

  营业场所: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936号

  负责人: 彭光辉

  成立日期:2003年4月23日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申请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合同项下额度授信最高本金额度:4,000万元人民币

  4、授信额度用途: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四、本次签订授信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信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对促进公司整体运营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本次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授信额度合同》,本次授信额度为4,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授信额度合同》,本次授信额度为4,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年利率不超过5.1%,具体额度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这有利于促进公司流动资金的周转;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与上述银行签署授信额度合同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七日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7日上午10:3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其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认真听取了相关情况介绍后,基于独立的判断,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事项是为保障光通信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是属于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担保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光通信公司为此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光通信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业务,并同意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为光通信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二、《关于拟与银行签署授信额度合同的议案》

  我们认为,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授信额度合同》,本次授信额度为4,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年利率不超过5.1%,具体额度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这有利于促进公司流动资金的周转;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上述银行签署授信额度合同的事项。

  独立董事:王杰  邓路

  二二三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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