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3-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2年7月4日,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筹划战略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筹划战略重组事宜,重组方案尚未确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
2022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战略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组建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事项不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2022年8月2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根据实际控制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南省国资委”)出具的湘国资产权[2022]135号文件,湖南省国资委将持有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2022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二、进展情况
2023年2月6日,公司收到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3〕75号),该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 对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无偿划转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相关过户事宜正在推进中。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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