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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1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及董事会高度重视,对关注函所关注的事项逐项分析落实并做出书面回复,现就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详细说明你公司对相关应收账款计提减值的具体情况,包括应收账款涉及的交易对方情况、应收账款形成的交易背景、交易时间、支付条款约定、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逾期情况和你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等。结合交易对方的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等,说明上述应收账款的真实性,计提减值的主要依据和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计提情形?

  【回复】

  一、 公司预计2022年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情况

  公司的销售渠道包括代销渠道、经销渠道、零售渠道、加盟渠道,其中经销渠道指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面对最终客户,加盟渠道指公司对特许符合条件的加盟商销售产品,经销渠道与加盟渠道业务会根据客户资信情况授予客户一定的信用账期。代销渠道指公司与商业银行、集邮公司等签署委托代销协议,由其通过分支行或营业网点代销公司的产品,零售渠道指公司在自有直营门店、联营门店等对外销售产品,代销及零售渠道平均结算周期相对较短且稳定。随着2020 年疫情爆发后,部分下游客户资金紧张,回款速度较慢,经营门店大幅萎缩,长账龄的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提升增加,应收账款逾期,存在减值迹象,为准确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本着谨慎性原则,2022年,公司拟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70,000.00万元-190,000.00万元。

  二、 主要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示

  单位:万元

  

  其中瑞金和美珠宝有限公司、江西金赣珠宝有限公司、深圳金赣珠宝有限公司、江西和美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家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213,060.20万元,四家公司是公司加盟业务的合作商,股权穿透大股东为自然人林云。自2017年开始,公司向上述四家公司销售黄金金条及珠宝饰品等货品,为加强双方合作,公司授予其一定的信用账期。截至目前,经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四家公司股权结构等公示信息,四家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钟葱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2年末,公司拟定对四家公司合计计提信用减值的金额为151,336.66万元,明细如下表所列示:

  单位:万元

  

  

  上述四家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1)瑞金和美珠宝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备注:2021年本期销售为结算前期预收账款业务。

  (2)江西金赣珠宝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备注:2021年本期销售为结算前期预收账款业务。

  (3)深圳金赣珠宝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备注:2021年本期销售为结算前期预收账款业务。

  (4)江西和美珠宝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2020年,由于受到疫情及行业环境等因素影响,四家公司经营规模大幅下滑,门店大幅萎缩,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出现了逾期的情况。至2020末,公司对四家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20,913.86万元。为降低应收回款风险,公司与四家公司签订债权质押合同,由对方提供货品质押给公司,公司对质押货品进行了盘点和评估。2020年,公司对该部分应收账款计提43,426.65万元坏账准备。

  2021年为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公司未与上述四家公司发生新增订单交易,仅与瑞金和美、深圳金赣、江西金赣三家公司结算前期已预收对方货款但尚未结算完毕的业务,确认销售合计4,032.06万元。为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公司加强对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2021年催收回款共计7,899.05万元。由于上述四家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后续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没有好转,相关方对以上债权提供差额保障措施。2021年末,公司对该部分应收账款计提10,184.34万元坏账准备。截止2021年末,四家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51,336.66万元。

  2022年,江西金赣与江西和美公司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无法联络到上述四家公司实控人,四家公司提供的应收账款质押物被非法转移,相关各方对以上债权已失去保障措施。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以上四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剩余账面价值151,336.66万元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三、应收账款的真实性、计提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客户交易双方均遵循平等、互利、合法、公平交易原则,协商签订销售合同,相关交易结合市场行情价格公允,交易真实,具备商业实质。公司针对应收账款除了做好应收账款的客户资信管理、客户动态监控与货款催收等日常工作外,还加强逾期应收账款管理,对逾期的应收账款由专人向客户发出催款通知函,进行督促催收,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移交公司法务部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要求,本着谨慎性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其他客户的应收账款按其账龄并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组合减值准备。

  公司严格按照既定的坏账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充分严谨、合理,不存在通过一次性计提、跨期计提调节利润的情形。

  2. 详细说明你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以及对你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一、财务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知:2022年度财务费用金额为50,529.56万元,较上年财务费用44,099.57万元,同比增加6,429.99万元,主要系利息支出增加6,412.44万元所致。

  利息支出的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知:2022年利息支出金额为50,910.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412.44万元,主要系:

  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借款利息支出同比增加7,589.89万元,主要系2021年12月公司与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中国信达签订《债权收购协议》,中国信达收购海科金集团持有的金一文化到期债务人民币9.199亿元的债权,包含债务本金人民币9亿元及利息0.199亿元, 由于该笔转让业务在2021年12月份发生,2021年对中国信达该笔业务的计息期间少于2022年,从而导致2022年的利息支出同比增加。

  2、海科金集团、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资产”)借款利息支出同比增加5,837.94万元主要系受整体经济环境及疫情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近两年呈现亏损状态,导致金融机构融资渠道不畅,金融机构融资规模受限,为维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海科金集团、海鑫资产对金一文化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截止2022年末,公司从海科金集团、海鑫资产借款余额为557,806.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5,662.40万元。

  二、2022年度财务费用对归母净利润影响金额为-37,957.33万元,占业绩预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3.56%-19.47%。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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