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编号:临2023-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048,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进行回复。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经向上交所申请,于2023年2月3日披露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问询函》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且公司正在协调聘请年审会计师的有关事项,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向上交所再次申请延期5个交易日内回复《问询函》。在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临2023-015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否定意见等类型的审计报告,或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若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 披露工作触及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2023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3年4月29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正积极协调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