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7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2月16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69号)同意,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17,366,7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0年2月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2,1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9,466,7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52,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无限售条件17,36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69,4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016,024.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8,933,400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7月7日实施完毕。
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授予75.46万股限制性股票。前述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5月11日完成授予登记手续,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8,933,400股增加至139,688,000股。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309,340股限制性股票,2022年7月29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39,688,259股1调整为139,378,919股。
1自2022年5月23日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截止至2022年7月29日,累计转股259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4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公开发行了52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2,600.00万元。自2022年5月23日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
截至2023年1月31日,“博杰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466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9,380,12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100,445,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07%,无限售条件38,934,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3%。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王兆春、付林、成君、陈均、王凯、曾宪之、珠海横琴博航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博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14日、2月4日,2021年11月15日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具体情况如下:
2刘志勇先生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2020年8月12日辞职离开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未做出其他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触及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及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2月16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75%。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共9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5、董事长王兆春、副总经理付林通过珠海横琴博航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分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2,000,000股,董事长王兆春、副总经理付林通过珠海横琴博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分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股、127,599股,董事长王兆春、财务总监张彩虹、监事陈龙、副总经理刘晓勇、监事刘家龙通过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分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1,601股、500,001股、236,001股、42,399股、30,000股,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上述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注:“本次解除限售前”的数据为截止2023年1月31日,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本次解除限售后”表中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关规则;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书;
2、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公司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兆春先生、成君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陈均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王兆春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成君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职务;陈均先生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
2、王兆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25%,通过珠海横琴博航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通过珠海横琴博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股,通过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1,601股。成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62%。陈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81%。上述股份将于2023年2月16日解除限售。
3.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减持的情况。
二、承诺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王兆春先生、成君先生、陈均先生自愿承诺自所持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主体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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