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3-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2月13日,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控股孙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鉴于公司控股孙公司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源煤业”)关闭退出后无经营业务导致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严重资不抵债,已无法开展后续经营,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依法以债权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对巨源煤业进行破产清算。具体如下:
一、巨源煤业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巨源杉坡里
3.成立时间:2003年4月30日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王文华
6.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 。
7.经营范围:原煤开采,洗精煤,洗煤,矿粉、矸石砖及矿山机械加工、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江西煤业出资6,000万元,持股80%,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持股20%。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申请破产清算的原因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
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81号)等文件精神,巨源煤业于2016年8月31日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闭退出。
巨源煤业关闭退出后无经营业务导致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严重资不抵债,已无法开展后续经营,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江西煤业依法以债权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对巨源煤业进行破产清算。
三、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1.巨源煤业实施去关闭退出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员工安置,不存在影响公司稳定的重大风险。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煤业对巨源煤业的债权账面原值为36,121万元,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如法院受理裁定本次破产清算,并指定管理人接管巨源煤业后,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巨源煤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目前,法院尚未裁定该破产事项,资产处置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金额取决于破产清算执行结果。
四、其他说明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破产清算相关手续。
法院是否受理申请并裁定本次申请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3-003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2月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2023年2月13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子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控股孙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控股孙公司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源煤业”)
关闭退出后无经营业务导致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严重资不抵债,已无法开展后续经营,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以债权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对巨源煤业进行破产清算。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破产清算相关手续。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23年3月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3-005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公司1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1日
至2023年3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3年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财务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
联系人:钱蔚 饶斌
邮编:330002
联系电话:0791-86316516 传真:0791-86230510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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