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35 证券简称:英方软件 公告编号:2023-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一审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59,404,800元。
● 对上市公司影响:该诉讼案件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公司将就涉案专利系独立自研、未侵犯他方商业秘密相关情况进行答辩和举证,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本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来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案号:(2022)京73民初1609号)等相关材料。截至本公告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迪思杰(北京) 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思杰公司”)
被告一: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李天伟(公司员工)
(二)事实与理由
迪思杰公司认为李天伟在前任职单位北京九桥软件有限公司、北京九桥同步软件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接触了迪思杰公司的商业秘密,李天伟及公司申请的三项专利(一种ROWID对应关系数据的压缩和解压方法,专利号为:201910485933.7;一种ROWID映射表的存储和查询方法及装置,专利号为:201910506515.1;一种基于数据库DML同步的持续数据保护方法及装置,专利号为201910933462.1)侵犯了李天伟所接触的迪思杰公司的商业秘密,给迪思杰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
(三)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立即停止复制、销售、使用侵权软件程序及软件产品,并发布致歉声明,向迪思杰公司赔礼道歉,消除侵权影响。
2、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迪思杰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4,776,200元、惩罚性经济损失人民币44,328,600元。
3、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迪思杰公司为制止二被告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300,000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四)公司初步意见
公司内部论证后认为涉诉专利均为自主研发形成,未侵犯他方商业秘密,公司将就涉案专利系独立自研、未侵犯他方商业秘密相关情况进行答辩和举证。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贯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公司将就涉案专利系独立自研、未侵犯他方商业秘密相关情况进行答辩和举证,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鉴于本次上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同时,公司也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