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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楚天龙

  股票代码:00304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

  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24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2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不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22年9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售部分所持有的楚天龙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继续减持楚天龙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楚天龙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000,000股,占楚天龙公司股份总额的18.22%。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主动减持。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2年6月15日至2023年2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楚天龙公司股份合计23,056,742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楚天龙公司股份60,943,258股,占楚天龙公司总股本的13.2159%(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四、本次权益变动目标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楚天龙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未增持楚天龙公司股份,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楚天龙公司非限售流通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可能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3 年 2 月 15 日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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