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电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现持有公司55,500,355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7.37%;国美电器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法院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一)截至2023年2月14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司法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注:被标记股份数量包含在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内。
(二)截至2023年2月14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轮候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美电器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股份新增被轮候冻结的主要原因和诉讼涉及债务金额公司暂时无法获悉,公司将持续关注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10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1及2022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2022-042)。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出具的《关于变更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2021年度、2022年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大华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朴仁花、蒋孟彬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朴仁花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于建松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此外,由于大华内部人员调整,导致公司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公告》,将签字注册会计师披露为刘生刚,为此大华提请公司更正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蒋孟彬。
二、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基本情况
大华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李峻雄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2021年度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亦为李峻雄)。由于大华内部人员调整,导致公司2022年4月27日及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公告》,将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披露为李峻雄,为此大华提请公司更正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变更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胡晓辉。
三、关于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
(一)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于建松:于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家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蒋孟彬:于201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胡晓辉:于200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二)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于建松、蒋孟彬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胡晓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2021年度、2022年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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