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15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义安经济开发区南海路18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贺贤汉
6、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8日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90,553,2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3117%。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90,00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1483%;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553,1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35%。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登记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90,551,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1,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90,551,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1,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90,551,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1,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罗丹凤律师、杨欣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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