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2年1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月2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7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2年 2月10日披露了《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2年2月17日披露了《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2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3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4月15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214.00万份,行权价格为121.04元/份。
7、2022年5月5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0万股,授予价格为60.52元/股。
二、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权益失效情况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54.00万份股票期权和6.00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次激励计划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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