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陶灵刚先生持有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825,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已于2018年5月29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陶灵刚先生的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公告;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陶灵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592,6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95%。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陶灵刚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的需求及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陶灵刚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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