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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 的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3-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北京清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德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清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1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收到清德投资送达的《关于股份减持告知函》及《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清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39X16T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1号楼A座14层143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钟山

  成立时间:2016-01-22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2、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清德投资于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2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05,4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5%。本次权益变动后,清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1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具体权益变动如下: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质押、被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本公告中如部分比例数据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清德投资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7日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证券代码:688787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天瑞声

  股票代码:688787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清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39X16T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1号楼A座14层1438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1号楼A座14层1438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年2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安排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瑞声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清德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45,463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9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股份合计不超过85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股份合计不超过1,71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清德投资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清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为2,545,463股,持股比例为5.9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2月15日,清德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405,463股,占公司总股本0.95%。本次权益变动后,清德投资持有公司2,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清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钟山

  签署日期:2023年2月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清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钟山

  签署时间: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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