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3-005

  

  持股5%以上的股东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及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联商务”)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19.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1%)。

  2023年2月16日,公司收到银联商务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银联商务披露的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1)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定向增发股份;(2)减持最高成交价格为9.93元/股,减持最低成交价格为7.87元/股。(3)银联商务自2016年8月25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32,029,985股,累计减持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7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期间,银联商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银联商务的减持计划有关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银联商务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