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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宥融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可转债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可转债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可转债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3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3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8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8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泰坦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3日9:00—11:00、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泰坦股份会议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及传真应在2023年3月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晓霄;

  联系电话:0575-86288819;

  联系传真:0575-86288819;

  联系邮箱:ttdm@chinataitan.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泰坦股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312500。

  6、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授权委托书后附。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36

  2、投票简称:泰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公司/本人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委托指示对提案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持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表决事项及表决意思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未选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

  2022年8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取消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设置的自动延期条款,发行决议有效期修改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6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有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可转债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能够保证公司可转债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监事会同意公司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能够保障公司可转债发行事项的顺利推进、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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