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陈霞女士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原《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结合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公司符合现行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修改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3-015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12月30日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调整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3-013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主持,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原《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结合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公司符合现行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修改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3-015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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