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3-006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丁建英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丁建英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建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9,500股,其辞职后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丁建英女士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丁建英女士辞去董事职务后,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由6人变成5人,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丁建英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会依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丁建英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3-008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何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何平先生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质、工作经验和职业操守,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何平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何平先生简历

  何平先生,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浙江(万邦)分所审计;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师、审计监察部主任、董事局办公室主任、董事长助理、公司副总裁;黄山金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等职务。

  何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3-007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文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3年2月21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琼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