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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接D21版)

  (上接D21版)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执行。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运营能力,提高公司长期盈利能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至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同步增长,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可能导致每股收益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公司短期内存在业绩被摊薄的风险。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向公司主营业务,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大同互联网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公司主业,有利于公司实现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能增加收入来源、扩大市场占有率,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都经过了详细的论证。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相关情况如下: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均聚焦于数字化人才职业教育业务,依托多年的教育培训经验,公司建立了集招聘、培训、考核、考察、提升五位一体的全方位优秀讲师培育体系,成熟的讲师培训机制使公司能够持续获得优秀培训讲师人才。

  公司近年来致力于拓展数字化人才职业学历教育,于2017年开始运营主要面向高中毕业生的数字化人才非学历高等教育业务,于2021年投资举办一所营利性全日制统招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已开展的非学历高等教育业务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业务为本项目(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建设提供了从专业讲师到学校运营等全流程的人员储备。公司短期职业培训业务的优秀讲师,也为本项目的行业导师、校外老师选聘提供了坚实的后备力量。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历来重视研发能力的培养,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已获得了一系列与业务开展紧密相关的核心技术,包括:以培训课程研发为核心的课程研发体系、以分模块教学为核心的教学实施体系、以全过程培训服务为核心的全方位培训服务体系、以教学方法标准制定及教学实施过程控制为核心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以教学质量评价为核心的教研质量反馈系统、以讲师甄选培育为核心的讲师培育体系、以全方位高效合作为核心的高校合作系统,涵盖公司业务的各个环节,有效提升了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通过多年研发积累,公司已形成完善的研发管理机制,能够及时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有效地识别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并保持快速的反应能力对核心技术进行更新,不断提升竞争能力。

  3、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均聚焦于数字化人才职业教育业务,专注于中高端数字化人才培养。公司紧跟行业热点自主设计、编制课程内容,有效保障学员能够在学习中获得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能力,从而实现其获得更好工作岗位的培养目标,在行业内逐渐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口碑。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向社会输送各类优秀数字化人才30余万人,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口碑支撑公司持续获得客户来源和保持良好经营业绩,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和销售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转债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抵御市场竞争风险,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有效地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做到专款专用、使用规范,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作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此外,公司未来将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领域的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持续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控、处置和报告,全面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更好地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回报,保护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相关条款。此外,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制订了《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述制度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五)完善双轨发展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扩大现有教学中心规模、开拓新教学中心、严控教学质量、强化品牌宣传、强化研发创新等方式持续扩大线下教育在全国的辐射范围和影响力,逐步提升线上教育、数字化非学历高等教育传智专修学院及数字化学历职业教育在行业内的知名度,为国家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在数字化人才职业教育领域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完善和提升公司数字化人才职业培训和职业学历教育双轨发展布局。

  六、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支持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黎活明、陈琼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2月15日,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黎活明先生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二、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解除情况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担保函〉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黎活明先生签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担保函》约定,本次可转债发行前,如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无需进行担保的,保证人有权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解除担保函。黎活明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解除担保函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提供担保,董事会同意黎活明先生解除担保函的申请,黎活明先生不再承担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3-020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3月6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为免歧义导致股东误解,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取消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不再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取消部分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暨3%以上股东黎活明先生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黎活明先生对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为22.44%,作为提案股东提议将前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临时提案的内容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大会提案的一般要求,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或具体决议事项。黎活明先生已书面说明本次临时提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除上述取消提案和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2023年2月1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取消提案及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3月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金燕龙写字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2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重要提示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需在2023年3月2日16: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ir@itcast.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金燕龙写字楼会议室。

  4.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金燕龙写字楼;

  (2)联系电话:010-82939940;

  (3)公司传真:010-82932240;

  (4)邮政编码:100096

  (5)联系人:陈碧琳

  5.提示事项: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32

  2.投票简称:传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           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股。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请在对议案1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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