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ST中基                  公告编号:2023-01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

  (四)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七)召开地点:新疆五家渠市22区北海东街1699号六师国资大厦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须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1)。受托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3年2月28日10:00-14:00;15:30-19:30。

  (三)登记地点:新疆五家渠市22区北海东街1699号六师国资大厦7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994-5712188、0994-5712067;

  传真:0994-5712067;

  会务常设联系人:邢江、任远。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说明(附件2)。

  六、备查文件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持有中基健康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帐号:                      ;委托人证件/执照号码:                   ;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请在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项下单选并打“√”)

  

  若委托人未对以上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二二三年 三月 一 日;有效期限: 当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2

  2、投票简称:中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1日的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