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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平顶山神马尼龙材料中试基地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权结构:本公司以现金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拟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平顶山中国尼龙城核心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尼龙材料中试基地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试基地”),建设中试基地项目。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本次投资已于2023年2月24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子公司的设立不需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平顶山神马尼龙材料中试基地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2、公司地址: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沙河五路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股权结构:本公司现金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5、经营范围:尼龙66、尼龙6、芳纶、PC等材料相关的中试试验;尼龙66、尼龙6、芳纶、PC等材料涉及的技术研发,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孵化、应用和推广;生物基尼龙66、尼龙6和相关尼龙原料、尼龙中间体和尼龙材料研发、制造、销售;厂房租赁,水、电、蒸汽、氮气等代交业务,其它公共服务业务等(以工商核准为准)。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成立中试基地的必要性

  中试是指科研成果在实验室研制成功或取得初步技术鉴定后,为完善技术规范、解决工业化生产的关键技术,从而形成更接近于规模化生产的成熟技术产品,而进行的放大试制阶段。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一环,其中中试是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关键环节。中试基地是指具有开展中试的人才、设备等条件,管理上具有相对独立性,为科研成果提供中间试验场地和条件,进行成果二次开发,并能进行一定规模试生产的科研性生产组织。中试基地的任务是对实验室的科研成果进行成熟化处理和小批量试生产,并研制新产品、新工艺。中试基地主要向企业输送成熟、可直接应用于生产领域的中试技术成果,是科研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的重要途径,是产学研结合的关键环节。数据表明,经过中试的项目,成功率能达80%—100%,未经过中试的项目,其成功率低于30%。在发达国家,科技项目的中试率高达70%,而我国中试率只有3%左右。中试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对于降低科技研发成本,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6月10日,新修订的《国家安全生产法》正式颁布实施,其中明确要求化工行业必须在规范的场所开展各类化工中试试验。2021年河南省科技创新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河南省中试基地建设方案》和《河南省中试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传统产业提质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以市场化运营为导向,聚焦重点产业和产业集群,强化要素配置,优化政策环境,完善制度保障,努力将中试基地打造成为熟化技术成果、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开放共享平台,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为增强企业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尼龙产业已经走过四十多年历程,实现由以量取胜向质量并举、核心突破的发展方式转变势在必行。由于在实验室和生产线中间缺乏中试平台,公司的研发成果以及和高校合作研究的成果不能及时的转化为公司发展的战略支撑点与经济增长点。公司以往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和新材料应用、原辅材料开发均依托公司大生产线进行,这样一是造成生产上的大量浪费,又存在对设备造成损坏的风险;二是试验只能在停、开车期间进行,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研发进度。此外,由于缺乏必要的中试手段,公司的一些项目无法顺利实施中试。这些都阻碍了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因此,中试基地项目的实施将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加快科研成果的快速高效转化,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掌控能力和盈利水平。

  (二)中试基地的主要功能与任务

  中试基地的主要任务是服务尼龙产业的发展与壮大,建设中试项目开展必需的公共设施和平台,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主要开展技术孵化,培育一批具有发展前景的新项目,承担一定的社会服务职能,争取各类科研平台的专项补贴。

  1.建设开展中试试验所需的水、电、气、蒸汽、污水处理等公用实施和分析检测平台;

  2.为尼龙产业相关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提供技术验证和孵化的场地,适当收取一定的场地使用费、分析检测费和水电气等的代收费用;

  3.对接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科研项目中试任务;

  4.对接政府各级科研管理部门,争取一定的科研专项补贴。

  中试基地将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目标,围绕前沿技术成果转化需求,建立全链条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成为产学研联合攻关的开放型创新型载体,充分发挥公司构建高精尖产品结构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同时,中试基地的建设将带动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的创新能力提升,加速形成在该领域里的创新高地。

  (三)中试基地建设方案

  中试基地的建设将分两期进行。

  一期建设分析检测中心、甲类中试车间和相应的公用配套设施。建成后可满足一般的化工中试实验及检测需求,除了满足公司内部一些中试项目的场地需求,还可以为其他企业提供中试场地。分析检测中心拥有各类分析检测设备和实验设备,可为中试试验和创新研究提供分析检测和小试实验服务。甲类车间,具有防爆标准高、通用性强的特点,适合各类化工产品的中试试验。

  二期建设尼龙纤维全流程中试试验区、尼龙功能材料全流程中试试验区、尼龙中间体中试试验区,在其上分别建设尼龙纤维全流程中试实验室、工程塑料全流程中试实验室、尼龙中间体中试实验室。建成后可有效衔接公司已有的尼龙纤维全流程实验室、工程塑料全流程实验室和尼龙中间体实验室的小试成果,可对尼龙产业提供功能明确分区的中试场地,便于集中管理、分类管理。

  (四)中试基地具有一定程度的营收能力

  中试基地不仅可以承接公司中试业务,还可承接其他企业、社会中试业务,通过付费试验在收取入驻项目场地租金和服务费的同时,还可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分析检测服务收取检测费用,此外,还可以通过成果分享、人员培训等方式来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达到“自我造血、持续发展”。中试基地可对接政府各级科研管理部门,争取到政府科研专项补贴。

  依托于神马股份在尼龙产业的多年经验与品牌效应,中试基地将在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区内建设,是目前园区内规划建设的唯一一家且高标准的中试平台,园区内有一大批尼龙相关企业,项目建成后可发挥地域优势,积极发掘这些潜在企业的中试项目予以合作,为其做好中试试验服务,充分发挥中试基地功能。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试基地将紧密配合公司尼龙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整合公司及下属单位的科研力量,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企业、科研院所的各自优势,以项目为纽带,各尽所能、各取所长、分工协作,打造一流开发中试平台和工程化试验环境,提升

  公司科研装备水平、技术研发效率和研发能力,加快公司科研成果转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科研支撑,对进一步提升公司尼龙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带动相关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中国尼龙城”,巩固公司在尼龙行业的龙头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中试实验是完成工业项目过程研究和工程研究的主要手段。目前国内逐渐认识到中试基地的建设对于产业发展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设中试基地。项目建成后可能会面临同类型中试基地竞争的局面,从而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

  对策:中试基地将在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区内建设,园区内有一大批尼龙相关企业,项目建成后将发挥地域优势,积极为这些企业做好中试试验服务,有效减低风险。

  2、项目入驻风险

  中试基地作为新兴项目被企业认同还需要一个过程,很多企业的中试项目是在现有厂区内进行的,企业入驻中试基地进行中试试验的需求还不够强烈。

  对策:做好中试科普宣传工作,积极与企业沟通,主动深入企业了解它们的中试需求,及时针对性的提供场地应用方案。

  3、环境保护风险

  本项目入驻中试项目种类较多,与通常的生产过程中产生固定种类的废液不同,因此对环保处理的要求较高。

  对策:严格执行环保政策,废液将委托具有相应废液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并建立环保事故风险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安全规程,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4、政策风险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行业的主管部门对中试基地项目还没有出台相关的具体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划,因此造成中试基地项目在政策层面的不确定性。

  对策:密切注意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可能发生的变化,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5、项目手续审批风险

  项目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能源审查与评估等均需政府部门审批,可能存在无法及时获得政府部门审批的风险。

  对策: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争取政府部门对项目建设的支持。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2月16日以书面、微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2月24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独立董事武俊安先生、刘民英先生和尚贤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3-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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