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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2月23日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科技集团”)通知,其协议转让给陆珍玉女士51,774,5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事项已于2023年2月22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2022年9月,智能科技集团与陆珍玉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智能科技集团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1,77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以7.72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陆珍玉女士,股份转让价款399,802,689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1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于2023年2月22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股数为51,774,500股,过户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表:

  

  说明:万马智能科技集团、张德生、陆珍玉和张珊珊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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