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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2月22日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叔耀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主要是为满足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3-011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程邦达”)、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宁波顺圆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顺圆”)。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23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9,443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1,425.06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96.8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国际物流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产生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9,443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相互调剂。超过前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3、宁波顺圆物流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均为公司体系内的担保行为,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且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对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主要是为满足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担保预计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旨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6,458万元(已签署担保协议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2,108万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01%、48.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5,246.8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10%;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3-014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16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华润大厦B座10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16日

  至2023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登记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 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办理登 记手续,邮件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时间

  2023年3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华润大厦B座10层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华润大厦B座10层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2-85759915

  邮箱:zhengquan@bondex.com.cn

  联系人:苏春暖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3-009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2月22日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海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1,193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2023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9,44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且额度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及《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3-012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

  本次投资额度生效后,前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相应失效。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

  2、建立台账对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以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适当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26,392.77万元,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3.74%,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3-013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务基本情况:鉴于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货币互换、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锁定成本、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提高公司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货币互换、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

  交易对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情况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风险可控范围内,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审慎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5、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日常经营需求为基础,以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目的,围绕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情况,依据实际的业务发生情况配套相应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就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了相关风险和可行性分析,并编制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开展此项业务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2)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一定程度上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利益。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系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该类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未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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