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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2月28日,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5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8%(以公司2023年2月27日总股本274,782,285股计算),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99元/股,最低价为15.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2,693.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3.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和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和《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5)。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3.1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9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5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8%(以公司2023年2月27日总股本274,782,285股计算),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99元/股,最低价为15.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2,693.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数量: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5,996,100股,行权期为2022年6月9日至2023年3月1日。截至2023年2月28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5,996,10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100%。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行权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制定并实施了《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合计向激励对象授予2,000.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合计向55名激励对象授予1,82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20.10元,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1年3月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拟向陈越女士、杨琦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10元/股调整为20.00元/股。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2名激励对象离职,其未生效的股票期权自离职之日起失效,董事会同意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0,000份予以注销;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2022年6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9日至2023年3月1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2、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情况

  2.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注1:虞文颖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转任其他岗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2.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股票。

  2.3.行权人数

  本次可行权人数为53人,截至2023年2月28日,53人已全部行权并完成登记。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

  (一)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5,996,100股,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1.本次变动的股份数量包含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且完成登记的227,568股。

  2.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5,996,100股,获得募集资金119,142,507.00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本次行权结果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结果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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