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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27058            债券简称:科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所涉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已经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33.33万股,约占方案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0.5846%;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16.67万股,约占方案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0.2923%。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目前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实施本次回购计划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272,16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1%,成交最高价为20.05元/股,最低价为16.08元/股,成交金额为131,686,424.5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符合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4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3,322,783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即20,830,696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四)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五)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27058               债券简称:科伦转债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公司可转债转股

  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革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引起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科伦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5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356号”文同意,公司3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4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伦转债”,债券代码“127058”。

  根据相关规定和《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3月24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9月26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3月1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科伦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7.11元/股。

  公司实施2021年权益分派方案,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6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科伦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11元/股调整至16.6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5月5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2019年12月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实施完成的回购股份的用途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数为8,511,480股。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科伦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69元/股调整为16.6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6日起生效。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7日,受公司可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68,555,325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革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合计超过1%,具体情况如下:

  

  注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计算其拥有权益比例的,应当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证券中有权转换部分与其所持有的同一上市公司的股份合并计算,并将其持股比例与合并计算非股权类证券转为股份后的比例相比,以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按照前述计算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2022年9月23日持有公司权益的比例为28.98%,截至2023年2月27日持有公司权益的比例为27.94%,权益变动比例为1.04%。

  注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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