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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17日11点0分

  召开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23年3月16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到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9层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832002联系电话:0993-2901128传    真:0993-2904371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018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公司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1.80亿元,用于天富集团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

  ●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37,800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665,8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2023年天富集团业务拓展,资金需求较大,天富集团根据2023年第二季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拟向银行申请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11.80亿元的借款,由公司为天富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天富集团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承担连带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均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52小区北一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电力能源资产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信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富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天富集团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数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41.10%的股权,故天富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就天富集团在昆仑银行不超过2亿元借款提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不超过贰亿元整(¥20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每笔债务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昆仑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公司就天富集团在民生银行不超过3亿元借款提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不超过叁亿元整(¥30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公司就天富集团在新疆银行不超过0.1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不超过壹仟万元整(¥1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

  4、公司就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不超过1.7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不超过壹亿柒仟万元整(¥17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5、公司就天富集团在浦发银行不超过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伍亿元整(¥50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除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按浦发银行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天富集团就上述担保事项分别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合同,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时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天富集团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较好,未有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出现,且其长期为本公司大量银行贷款提供无偿担保。此次公司向天富集团提供的担保,全部用于其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风险相对较低,有利于实现双方共同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控股股东进行担保是必要、可行和安全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合法可行;董事会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但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37,800万元,占

  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4.1985%;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59,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1322%;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0122%;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为665,8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3.0541%。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015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2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3月1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管理层制定的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主要内容为:计划发电量196.00亿千瓦时,供电量210.00亿千瓦时,供热量2,280.00万吉焦,售水量9,540.00万方,售天然气23,970.00万立方,电、热、水费回收率不小于99%;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合计182,146.00万元;设备检修项目投资计划合计8,727.00万元;技改项目投资计划合计3,059.00万元;外购电量不超过31.98亿千瓦时,其中:外购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量15.62亿千瓦时。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1.80亿元,用于天富集团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具体如下:

  2.01、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昆仑银行不超过2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昆仑银行不超过2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民生银行不超过3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民生银行不超过3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新疆银行不超过0.1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新疆银行不超过0.1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不超过1.7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不超过1.7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浦发银行不超过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浦发银行不超过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及其子议案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临018《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及相关子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临017《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016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2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3月1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张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管理层制定的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主要内容为:计划发电量196.00亿千瓦时,供电量210.00亿千瓦时,供热量2,280.00万吉焦,售水量9,540.00万方,售天然气23,970.00万立方,电、热、水费回收率不小于99%;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合计182,146.00万元;设备检修项目投资计划合计8,727.00万元;技改项目投资计划合计3,059.00万元;外购电量不超过31.98亿千瓦时,其中:外购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量15.62亿千瓦时。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1.80亿元,用于天富集团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具体如下:

  2.01、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昆仑银行不超过2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昆仑银行不超过2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民生银行不超过3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民生银行不超过3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新疆银行不超过0.1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新疆银行不超过0.1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不超过1.7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不超过1.7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浦发银行不超过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浦发银行不超过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及其子议案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临018《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告》。

  3、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及相关子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临017《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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