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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0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本行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长沙银行”)股东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建设”)持有本行140,277,001股,占本行总股本比例3.49%,一致行动人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石油”)持有本行47,277,896股,占本行总股本比例1.18%,二者合计持有本行187,554,897股,占本行总股本比例4.66%。

  ● 本行于2022年12月1日发布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因司法执行,新华联建设判断自减持计划公告后90日内,其提供抵押的13,799,700股将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减持比例不超过本行总股本的0.34%;本行于2022年12月14日发布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3年3月1日,本行收到新华联建设《关于被动减持长沙银行股票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3月1日,新华联建设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被动减持计划结束,减持期间新华联建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本行股份数量为13,522,700股,占本行总股本比例为0.3363%。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释:本行于2023年2月15日发布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编号:2023-003),新华联建设所持本行139,157,122股股票已于2023年2月14日被司法拍卖,由长沙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拍得,该等股份尚未完成股份过户,若本次拍卖股份最终过户完成,新华联建设所持本行股份将降至1,119,879股,持股比例降至0.03%。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新华联建设所持本行股票已全部被冻结,其自身已无卖出本行股票的操作权限。新华联建设本次股份被动减持系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所致,其股票托管的证券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法院执行裁定进行减持操作,减持计划公告日至集中竞价首次股份卖出日间隔未达15个交易日,与已披露的承诺不一致。具体详见《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1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行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投资”)持有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长沙银行”)202,000,000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5.0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兴业投资因自身资金需要,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0万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本行总股本的 0.0995%。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兴业投资本次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本行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长沙银行上市后,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适当转让部分长沙银行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时所持长沙银行股份总数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上市的发行价。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兴业投资将根据监管政策、市场情况、长沙银行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亦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本行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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