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气体”或“公司”)股东天津华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1,742,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38%,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12月27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股东天津华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于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5月1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不超过2,405,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天津华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书面通知,截至2023年3月2日,天津华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0.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75%,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天津华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名称分别变更为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和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名称变更事项已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本公告仍使用原名称进行披露。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49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实际比例为63.577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大宗交易减持提前终止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股东天津华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自身减持计划安排,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华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华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华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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