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3月2日,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触发“金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金田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9月2日),如再次触发“金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金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金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15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亿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47号)文同意,公司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田转债”,债券代码“113046”。“金田转债”转股期起止日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7年3月2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0.9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且因实施股权激励引起股本发生变化,“金田转债”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3日起调整为10.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披露的《金田铜业关于“金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金田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5日起调整为10.6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披露的《金田铜业关于“金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公司股价自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2日期间,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触发“金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金田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期届满尚远,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变化、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波动,当前公司股价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且与转股价格存在一定差距。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金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金田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9月2日)如再次触发“金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金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金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2023年2月,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0股。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8,316,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9%,成交的最高价为8.00元/股、最低价为6.4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81,951,106.0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65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2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田铜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9)。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6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54元/股(含)。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田铜业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0股。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8,316,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9%,成交的最高价为8.00元/股、最低价为6.4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81,951,106.0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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