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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拟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开立两个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分别存储和管理公司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及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并将原在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78588882、63227859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分别全部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专项账户后,注销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两个专项账户。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使用主体及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 为0票。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3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不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3月10日,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塞力转债”向下修正条款。经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且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9月10日),如再次触发“塞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六个月后,若再次触发“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3年9月11日重新起算。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公开发行了543.3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4,331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6号文同意,公司54,33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塞力转债”,债券代码“11360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塞力转债”自2021年3月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1年03月01日至2026年08月20日,“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未做调整,为16.98元/股。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2022年8月18日,“塞力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已于当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2023年2月18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截至2023年3月10日,公司A股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之情形,已触发“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7月2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不修正转股价格的,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重新起算。

  截至目前,“塞力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剩余存续期限较长,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9月10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9月11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塞力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1年03月01日至2026年08月20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5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6,853,709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7,608,016.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6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23年2月28日,具体专户情况如下: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543,31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298,679.2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8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7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54号验资报告审验,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98,000.00元。

  公司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23年2月28日,具体专户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其中,为便于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及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项目(以下统称“SPD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公司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截至2023年2月28日,SPD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说明

  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及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78588882、63227859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分别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专项账户及注销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专项账户。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使用主体及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的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本次《关于变更募集资专项账户的议案》已经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2、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塞力医疗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变更开户行,并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方向,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其中董事温一丞委派董事温小明参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3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在公司A栋C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温一丞委派董事温小明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温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9月10日),如再次触发“塞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9月11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 为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拟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开立两个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分别存储和管理公司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及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并将原在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78588882、63227859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分别全部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专项账户后,注销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两个专项账户。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使用主体及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 为0票。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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