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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元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长运”)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以银行借款合同为准,公司为富临长运提供最高不超过1,3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3-004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长运”)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以银行借款合同为准。公司为富临长运提供不超过1,3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富临长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0年9月12日

  注册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29栋

  法定代表人:唐华油

  注册资本:16,004.0879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城市公共交通;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物业管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日用品销售;轮胎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棋牌室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代驾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9.9699%,李科持股0.0130%,陈飞持股0.0107%,冯大刚持股0.0042%,余波持股0.0022%。

  与公司存在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信用评级:无外部信用评级

  富临长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 2021年数据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富临长运提供不超过1,300万元的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1,000万元贷款本金以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正式签订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富临长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财务实施有效监控与管理,因此本次担保富临长运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未设置反担保具有合理性。本次担保有利于富临长运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且担保风险处于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4,9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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