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13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收到莱阳市同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李玉强先生、张京理先生《关于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告知函》,函告内容如下:
李玉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83,9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42%,张京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9,9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35%,前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来源均系莱阳市同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解散,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
李玉强先生、张京理先生于2023年3月13日分别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90,000股、466,000股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本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情况
二、本次交易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李玉强先生、张京理先生本次的交易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待购回期间,相应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交提案和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安信证券分别按照李玉强先生、张京理先生的书面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相应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权兑息、送股、 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分别归属于李玉强先生、张京理先生。
(4)待购回期间,李玉强先生、张京理先生可以提前购回相应标的股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协议约定禁止的情形除外。
(5)购回期满,如李玉强先生或张京理先生违约且未能与安信证券协商完善处置,安信证券有权按照约定及相关业务规则处置相应标的股份。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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