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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泰斯特”)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汉口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期限一年,安徽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英泰”)为其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名下部分不动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度2,000万元人民币。同时,英泰斯特以自有的全部债权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鉴于公司董事兼总裁高赫男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曾在英泰斯特的控股股东安徽英泰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英泰斯特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赫男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用于抵押的资产为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08号光谷动力节能环保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6号楼101、102、201、501、601、602室六处不动产,目前该不动产的产权证正在办理中,计划2023年5月中旬可办理完成。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7612425223

  4、法定代表人:柳伟

  5、注册资本:1009.43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4年6月18日

  7、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08号光谷动力节能环保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一期7栋3层01室

  8、经营范围:计算机测控系统集成,计量检测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生产线技术改造,电子产品,电子测试设备,环境试验设备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液晶模组信号测试系统、汽车电子测试系统集成、电子产品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汽车销售及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关系:公司持有英泰斯特40.66%股权,安徽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英泰斯特59.34%股权。

  10、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2021、2022年度数据系审计数据。

  11、其他说明

  英泰斯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失信或受到惩戒的情况。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抵押担保

  2、保证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范围:主债权以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系分期履行的,保证期间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反担保方案:英泰斯特以自有的全部债权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具体的担保情况、担保范围及担保金额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为参股公司英泰斯特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有利于提高英泰斯特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符合公司及英泰斯特的整体利益。

  英泰斯特另一股东安徽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其实控人为国资企业,为英泰斯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英泰斯特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其未来还本付息能力可完全覆盖本期融资,且英泰斯特以自有的全部债权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因此武汉兴民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英泰斯特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子公司武汉兴民本次为其提供抵押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英泰斯特将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参股公司英泰斯特的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其资金周转效率,提高其经营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2022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英泰斯特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英泰斯特以自有的全部债权提供反担保。截至2023年3月7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

  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英泰斯特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英泰斯特以自有的全部债权提供反担保。截至2023年3月7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0万元。

  2、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兴民力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民力驰”)运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英泰斯特向兴民力驰提供财务资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英泰斯特向兴民力驰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200万元(不含利息)。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兴民向英泰斯特采购商品和服务应付账款余额为317.36万元;英泰斯特及其子公司武汉车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租赁武汉兴民不动产及设备,租金余额为462.62万元。

  七、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7,09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12%;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09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1%;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09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4%。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23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变更主要办公地址,现将有关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2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3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3月24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5

  2、投票简称:兴民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昭

  联系电话:0535-888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邮箱:wz@xingmin.com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编:26571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2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罗天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19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2人,参加通讯表决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文明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名下部分不动产为参股公司英泰斯特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申请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赫男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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