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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元证券作为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原委派葛剑锋先生和周宇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鉴于国元证券同时担任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委派陈树培先生和葛剑锋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国元证券决定由陈树培先生接替周宇先生担任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陈树培先生和葛剑锋先生(陈树培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对周宇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陈树培先生:保荐代表人,国元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资深经理,复旦大学会计硕士,注册会计师。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普天铁心股份有限公司等首发项目,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超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60号),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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