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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一段(工业集中发展区内)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文永均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余啸海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追加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成都赛诺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圣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文永均、马兰文、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

  3、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本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穆曼怡、刘恋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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