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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奥普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被赶超或替代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机器视觉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视觉传感器技术、光源照明技术、光学成像技术、数字图像处理技术、模拟与数字视频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等多种科学技术及工程领域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在未来提升研发技术能力的竞争中,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在技术开发方向决策上发生失误;或研发项目未能顺利推进,未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和升级,出现技术被赶超或替代的情况,公司将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的竞争力,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关键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中,关键技术人才的培养和维护是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之一。行业技术人才需要长期积累下游行业的应用实践,以加深对工业自动化、底层核心算法和软硬件结合技术的理解,才能提升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引进物理学、光学、深度学习、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等领域的研发人才,有助于行业的技术发展和演进。行业内该等经验丰富的复合型人才相对稀缺。随着行业的变化,对行业技术人才的争夺将日趋激烈。若公司未来不能在薪酬、待遇、工作环境等方面持续提供有效的奖励机制,将缺乏对技术人才的吸引力,同时现有核心技术人员也可能出现流失,这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核心机密。如果未来关键技术人员流失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技术、数据、图纸、保密信息泄露进而导致核心技术泄露,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产和业务规模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升,公司人员规模进一步扩大,这对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管理层不能持续有效地提升管理能力、优化管理体系,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产品价格下行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机器视觉行业是近十几年间随着工业的发展而逐步兴起的行业。采用机器视觉技术的下游行业多为发展较快、对自动化水平和产品品质要求较高的行业。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机器视觉市场竞争日益加剧,整个产业也将逐渐进入成熟期。一般而言,随着产业从成长期逐渐进入成熟期,市场竞争加剧,将导致产品价格逐渐降低。

  公司目前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若未来受行业内更多企业加入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境外品牌降价竞争、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持续上涨等因素影响,未来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智能制造和工业4.0的进程的推进,我国机器视觉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随着本行业以及下游行业持续发展,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本行业将吸引更多的竞争者进入,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一方面,现有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加强研发和技术投入;另一方面,其他行业的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凭借资本实力跨行业发展。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维持竞争优势,提高自身竞争力,在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4、新产品的研发及市场推广的风险

  公司已初步形成了机器视觉领域完整的产品线。但为应对竞争与需求变化,公司还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目前有多个新产品处于规划或者研发阶段,并在各下游行业规划研发机器视觉应用方案。一方面,上述在研项目距离实现批量生产和销售还有一定时间,且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另一方面,在研项目可能在未来商业化中会面临激烈竞争,出现商业价值低或不及预期的风险,同时,新产品或新方案在客户方面形成一定的偏好及忠诚度均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公司存在新产品研发失败和市场推广不利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和盈利提升产生负面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58,294.71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为19.70%,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如果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前景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个别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困难,则公司存在因应收账款难以收回而发生坏账的风险。如若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发生,则公司将面临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2020-2022年,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176.75万元、15,434.58万元、14,523.70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6%、5.71%、4.91%。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等情况,将造成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增加,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群体集中在3C电子、新能源等行业,由于3C行业、新能源等行业的市场需求受宏观经济及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具备较为明显的周期性。若未来出现宏观经济下滑、扶持政策力度下降等不利因素,同时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拓展其他应用行业的业务,可能出现收入及利润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近年来,全球产业格局深度调整,发达国家相继实施再工业化战略,推动中高端制造业回流。此外,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和技术保护倾向有所抬头,对中国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带来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及所在行业为全球经济一体化产业链中的一环。公司外销客户主要集中在马来西亚、德国、爱尔兰、新加坡和中国台湾等地。若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境外客户可能会减少订单、要求公司降价或者承担相应关税,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形成不利影响。公司采购品中LED、相机等亦存在较多的进口品牌产品。若发生贸易摩擦、关税壁垒、品牌商所在国限制出口等情形,或者未来关键进口原材料的价格或汇率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影响公司交货质量和成本水平,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3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一方面抓住新能源市场持续增长带来的机器视觉的需求机遇,另一方面,积极加深与新能源、 3C 等下游头部客户的合作,实现了全年收入的高速增长;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7.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3.83%,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长;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4.03%,主要系报告期票据回款增加;职工人数同比增加273人,员工薪酬福利支出相应增加。

  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加7.2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加0.39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报告期净利润增长。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长期致力于机器视觉领域软硬件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应用拓展,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强对机器视觉及其底层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凭借对市场的准确把握,对行业的深刻理解,以及多年积累的优质客户资源,公司已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具备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1)自主研发能力与核心技术积累优势;(2)团队优势;(3)自主产品在各产品线布局的优势;(4)行业应用经验和数据积累优势;(5)客户资源与品牌优势;(6)快速响应优势。

  2022年度,公司积极发挥自身经营优势,持续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保持原有竞争优势,实现了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

  综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2022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研发驱动公司业绩发展,为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持续投入较多研发支出。2022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19,102.18万元,较上期增长39.32%,占本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6.74%。

  2、研发进展

  2022年度,公司在研项目正常开展,进展顺利,并取得一定的研发成果。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4,919.2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529.9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85,000.00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奥普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公告了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离任董事李茂波减持49,904股股份,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公告了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以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股本8,247.57万股为基数,合计转增3,958.83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206.40万股。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相应增加。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备注:上述统计数据未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国信证券-招商银行-国信证券鼎信10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所持股份数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3-014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兴发南路66号之一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0日

  至2023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会议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卢治临、卢盛林、许学亮、东莞千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4月7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兴发南路66号之一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字样,信函应于2023年4月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证券法务部办公室,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余丽

  联系电话:0769-82716188-8234

  电子邮箱:info@optmv.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兴发南路66号之一

  邮政编码:523860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一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3-007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兴发南路66号之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0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盛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报告其履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864,832.87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063,9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3,754,393.2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94%。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部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全部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卢盛林、卢治临、许学亮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3-008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兴发南路66号之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0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西西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基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平衡了业务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之间的关系。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故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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