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3-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七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磊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张辉因公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因出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不含董监高)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除议案12为特别决议,需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秋艳、李悦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3-019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在实施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公司将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2日披露的《山东华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2022年11月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262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8)。
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各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所述问题逐项进行核实并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4)。
公司按照相关要求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21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2、临2022-072、临2023-004、临2023-006)。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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