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星盈创”)持有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宏图”或“公司”)19,453,563股,占公司总股本10.48%,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9,453,563股。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3年3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航星盈创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569,08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航星盈创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年3月20日,航星盈创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3,144,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星盈创”)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13.59%减少至8.79%;控股股东张燕、王宇翔及其一致行动人航星盈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5.41%减少至30.41%。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5%以上股东航星盈创因自身资金安排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的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信息披露义务人2
信息披露义务人3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被动稀释情况
1、2021年12月9日,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并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83,967,281股变更为184,429,281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2022年7月20日,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并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84,429,281股变更为184,881,281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3、2022年12月26日,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并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84,881,281股变更为185,636,281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主动减持股份情况
航星盈创于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28日、2023年3月20日分别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690,808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表格中的“减持比例”以公司最新股本185,636,281股计算。
四、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备注:
1、由于本次权益变动包含被动稀释,表格中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前股本183,967,281股计算,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最新股本185,636,281股计算。
2、上述数值相加与合计数之间的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五、 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控股股东不涉及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航星盈创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3.59%减少至8.79%。控股股东张燕、王宇翔及其一致行动人航星盈创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5.41%减少至30.41%;
5、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六、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航天宏图
股票代码:688066
信息披露义务人1:北京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宇翔
住所或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甲23号3号楼1层1169
信息披露义务人2:张燕
住所或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3:王宇翔
住所或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股份(股份减持、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信息披露义务人1
信息披露义务人2
信息披露义务人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王宇翔先生和张燕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宇翔先生为信息披露义务人1航星盈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宇翔先生、张燕女士和北京航星盈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1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及被动稀释。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披露了《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因自身资金安排,航星盈创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5,569,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5,144,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1%,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56,453,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1%。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被动稀释情况
1、2021年12月9日,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并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83,967,281股变更为184,429,281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2022年7月20日,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并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84,429,281股变更为184,881,281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3、2022年12月26日,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并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84,881,281股变更为185,636,281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二)主动减持股份情况
航星盈创于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28日、2023年3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690,808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
表格中的“减持比例”以公司最新股本185,636,281股计算。
上述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由于本次权益变动包含被动稀释,表格中“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前股本183,967,281股计算,“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最新股本185,636,281股计算。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航天宏图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上述权益变动情况,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北京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张燕
信息披露义务人3:王宇翔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北京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张燕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3王宇翔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宏图转债”自2023年6月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宏图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55号”《关于同意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宏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0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8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增值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137.42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宏图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2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2月2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6月2日至2028年11月27日止。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宏图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556572
电子邮箱:ir@piesat.cn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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