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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ST易购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3月20日12: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明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以逐项表决方式同意提名以下6人为公司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峻先生、胡晓女士、贾红刚先生、张康阳先生、关成华先生、陆俊先生。(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获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认同意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以逐项表决方式同意提名以下3人为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志斌先生、杨波先生、冯永强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杨波先生目前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波先生出具公开承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认同意见。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010号《董事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任峻先生

  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裁。任峻先生除在公司关联方SUNING SPORTS GROUP LIMITED担任董事职务外,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单位工作的情形。

  任峻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任峻先生持有公司4,807,197股股份。

  任峻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胡晓女士

  中国香港,1979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9月至2003年7月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2003年7月至2006年7月担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股票研究部研究助理;2008年7月至2012年7月任职于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历任经理、副总裁;2012年7月至2017年3月任职于Merrill Lynch (Asia Pacific)Limited,历任副总裁、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职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历任战略投资部总监、董事总经理。目前,胡晓女士兼任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Dianwoba Holdings Limited董事、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董事、BEST Inc董事、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Travel Ease International(Hong Kong)Limited董事、云上会展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豪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胡晓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胡晓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贾红刚先生

  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01年8月至今在华泰证券从事投资银行、股权投资等业务。其中2001年8月至2016年9月,任职于华泰证券、华泰联合投资银行部,任保荐代表人、总监;2016年9月至今,任职于华泰紫金,担任先进制造投资部负责人。在投资银行、并购、股权投资等领域拥有20余年的经验。

  贾红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贾红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张康阳先生

  中国国籍,1991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曾在摩根士丹利资本市场部就任分析师,2016年3月加入苏宁,曾任苏宁国际业务发展中心总裁、欧洲足球俱乐部协会董事、欧洲足球协会联盟竞技组委员,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意大利国际米兰足球俱乐部主席。

  张康阳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近东先生之子,持有公司股东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9%股份,张康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目前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4,411,429股股份。

  张康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关成华先生

  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学理论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管理学院、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

  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创新发展研究院院长、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珠海)主任,兼任首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城市绿色发展科技战略研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主任、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绿色产业平台中国办公室主任、中国产学研融合创新体系研究中心联合主任、珠海市民营经济发展研究院理事长,同时担任北京市政府专家咨询会委员、工信部中国-中东欧中小企业研究院特聘专家、珠海市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工作专家顾问等职。

  曾任北京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历任北京大学团委书记、校学生工作部部长,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书记、市青年联合会主席,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党委书记,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等职。

  关成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关成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陆俊先生

  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曾任南京同城工程咨询公司员工,南京百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南京汉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师,南京市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部副经理、经理,南京文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太阳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陆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陆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志斌先生

  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管理学(会计)博士、会计学博士后,东南大学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东南大学财务与会计系主任、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院党委书记、东南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等,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华泰证券、凤凰股份、金陵饭店、舜天股份、江苏旷达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银行等公司外部监事。现任东南大学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研究院院长、东大-浪潮智慧财务与会计研究院院长。

  2014年入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2009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06年入选首期财政部会计学术领军人才,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财政部首批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财政部连续三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财政部内部控制规范起草专家,教育部政府会计咨询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事务所内部治理咨询专家,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卫生健康分会首届特聘专家,CGMA北亚100管理会计专家,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分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人才学会区块链专委会副会长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霍英东青年教师奖等评委,江苏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等。主要从事公司理财、管理会计、政府会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研究,先后在《管理世界》、《会计研究》、《中国工业经济》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出版专著多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课题十数项,为多家大型公司提供内部控制、财务诊断与制度建设、现金流管理与价值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咨询,研究成果多次获江苏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

  陈志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陈志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杨波先生

  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金融学博士,毕业于南京大学金融与保险学系,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金融与保险学系副教授。

  杨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杨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由于杨波先生目前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波先生出具公开承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冯永强先生

  中国国籍,1985年出生,南京大学法学博士。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泰州分所主任、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业务创新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协江宁分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泰州、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省广西商会副会长,拥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现担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冯永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冯永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ST易购              公告编号:2023-009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3月20日12:3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晓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推选孙为民先生、胡苏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孙为民先生

  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硕士学历。曾在南京理工大学执教,1998年加入苏宁,曾任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现任苏宁集团副董事长。

  孙为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孙为民先生持有公司4,603,003股股票。

  孙为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胡苏迪先生

  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党员,高级经济师,博士研究生。曾任平安人寿江苏分公司企划部发展研究岗专员,信诚人寿江苏分公司任市场部主任、市场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业务支援部总经理、机构发展与行政部总经理,世纪保网副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南京市信息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现任南京国资混改基金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苏迪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胡苏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ST易购             公告编号:2023-010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6日。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9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苏宁易购总部办公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名称: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内容详见2023年3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3月30日和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邮件发送至公司董秘办公室。

  3、现场登记地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苏宁易购董秘办公室;

  邮编:210042;

  邮箱地址:stock@suning.com。

  4、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4418888-888122/888480。

  联系人:陈女士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普通股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对于提案1.00、2.00和3.00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非职工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24”、投票简称为“易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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