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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下午15:0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8日以专人、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9人,实出席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宜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下午15:3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8日以专人、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到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2年9月1日起开始执。

  (二)变更原因:

  公司在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后,标的公司金宝电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主营业务在原有大型铸锻件的基础上新增电子铜箔及覆铜板业务。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并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需要对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进行会计估计变更,以适应公司新增资产和业务需要。

  (三)变更内容

  1、应收账款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年以内5%、1-2年20%、2-3年50%、3年以上100%。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铜箔、覆铜板业务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1年以内5%、1-2年10%、2-3年30%、3-4年50%,5年以上100%。公司其他业务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保持不变。

  2、其他应收款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年以内5%、1-2年20%、2-3年50%、3年以上100%。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铜箔、覆铜板业务其他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1年以内5%、1-2年10%、2-3年30%、3-4年50%,5年以上100%;公司其他应收款(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公司)不再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其他业务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保持不变。

  3、应收票据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已经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全部终止确认;已经背书或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包含财务公司)不终止确认;商业承兑汇票不终止确认部分以及期末未背书或贴现的全部票据均在应收款项融资中进行核算,商业承兑汇票按照1年以内5%、1-2年20%、2-3年50%、3年以上100%计提坏账。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已经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是“6+9”银行的全部终止确认;已经背书或贴现的其余银行承兑汇票(包括财务公司)及商业承担汇票不终止确认。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中“6+9”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均在应收款项融资中进行核算,其余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在应收票据中进行核算。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铜箔、覆铜板业务日常经常活动中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具有金融资质的财务公司)不计提坏账;日常经常活动中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按1年以内5%、1-2年10%、2-3年30%、3-4年50%,5年以上100%计提坏账。公司其他业务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保持不变。

  (四)审批程序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股东权益均没有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2日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忠实的义务,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在全面了解议案的具体情况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谭  跃、杨维生、王世莹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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